在這個情慾高漲的年代
one night stand 像是喝杯下午茶般愜意悠閒
看著形形色色的男女, 像是披著金紗的野獸

去過夜店之後, 我深刻的體會到, 什麼叫做 party animal 
追求身體的刺激, 並不是罪過, 但是我不想違背了自己的心
於是在夜店裡, 來來往往的男人, 對於我都像是流水, 船過水無痕
那是一段一段沒有感情交集的舞, 就一首歌的時間, 沒有太多的肢體接觸
單純的用音樂, 用律動, 用感受去解放自己, 在強烈震動的音箱底下, 舞動

對於這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玩家來說, 每個女人都像待宰的肥羊般, 秀色可餐
在昏暗的燈光下, 酒酣耳熱之際, 對這些飢不擇食的玩家
看到這些男人的表情, 那種一附胸有成竹, 把你騙回座位酒過三巡
就可以帶到附近的 hotel, 再急一點的去廁所解決 ... 
看過不少女生拒絕, 也看過不少女生喝個爛醉

夜店, 這就是台北的夜生活

對於 ONS 我不支持也不反對
應該是身為女生的關係, 我認為 ONS 對女生還是很不利的
再怎麼強調男女平權也沒有用, 這個社會的道德枷鎖太沉重

我得承認, 有一陣子我很迷戀夜店的生活
喜歡在那種環境下, 覺得跳舞流汗可以忘卻很多很多煩惱
卻在每當夜店過後的那個清晨, 總是特別的失落
於是, 我一次又一次的來到夜店, 享受那重節拍的音樂刺激
然後一次又一次的失落在隔天的清晨, 我跟自己說 ... 這只是舒壓的一種方式

現在, 我知道了 !!  這並不是開心的方式
也不是我應該拿來紓解壓力的管道
那只是我逃脫現實的一個藉口, 如果我再繼續逃避下去
那麼我有一天會在這樣的生活中, 迷失了自己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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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td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